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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拔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留校工作的通知

资讯来源: 发布时间:2015-03-03 10:39
 

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 

关于选拔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留校工作的通知

各二级单位:

根据学校2015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和有关部门的工作需要,经学校研究,决定在我校2015届优秀毕业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留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留校岗位、人数

雷竞技电竞官网处4人。

二、留校条件

(一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城市科技学院,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。

(二)在校期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遵守纪律,无任何处分记录。

(三)毕业前无挂科记录。

(四)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。

(五)通过CET-4(英语专业通过专四)。

(六)有良好的身体素质,身体健康,体貌端庄。

(七)学习成绩优异,四年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年级前15%

(八)获得以下奖项之一

1.校级优秀学生干部

2.校级优秀学生

3.校级综合测评乙等及以上

4.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

(九)专业不限,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。

(十)在校期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且满一年及以上者优先

1.学校、二级学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

2.班级班长

3.班级团支书

(十一)具备以下条件,可适当放宽条件:

获得省级以上奖励(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除外);

以上留校条件中,1-8为留校学生必备条件,符合10-11条件的学生优先考虑。

三、留校程序

1.信息发布:201533-4号,人事处公布选拔应届毕业生留校公告。发布形式包括网络、宣传栏、通知文件等。二级学院、辅导员须将留校公告告知到每一位应届毕业生。

2.个人申请:201534-11号,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以向所在学院报名,并提交以下材料:个人简历三份(附照片)、个人相关材料三份、填写《留校工作申请表》三份。

3.二级学院审查:201534-11号,二级学院充分考察申请学生的各方面条件,结合留校基本资格、必备条件及平时在校表现,签署推荐意见和不推荐意见。

4.相关职能部门审核:201534-11号,学生处、教务处对申请人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,并签署意见。

5.简历审核:2015312号,由人事处及招就处对照留校工作的条件及岗位要求进行初选,按不低于31且不高于10: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。

6.面试考核:2015313号,考评小组对面试人员采用记名打分形式进行面试考核。

7.复核审批:院长办公会根据面试考核成绩,结合毕业生的学习成绩、工作能力、拟聘工作岗位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批,确定留校人选。

8.全院公示:由人事处对留校人选进行公示。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。

9.协议签订: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毕业生三方协议。

10.实习期与聘用:

1)招就处根据岗位情况,安排留校人员实习,实习期不低于三个月;

2)实习期满,经考核评定合格者,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(实习期可折合为试用期,2个月实习期折合为1个月试用期);

3)实习期考核不合格者,重新自主择业;

4)实习期间和正式拟聘阶段,参照学校相关制度,享受相关福利待遇。

特此通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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