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
关于选拔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留校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单位:
根据学校2015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和有关部门的工作需要,经学校研究,决定在我校2015届优秀毕业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留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留校岗位、人数
雷竞技电竞官网处4人。
二、留校条件
(一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城市科技学院,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。
(二)在校期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遵守纪律,无任何处分记录。
(三)毕业前无挂科记录。
(四)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。
(五)通过CET-4(英语专业通过专四)。
(六)有良好的身体素质,身体健康,体貌端庄。
(七)学习成绩优异,四年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年级前15%。
(八)获得以下奖项之一
1.校级优秀学生干部
2.校级优秀学生
3.校级综合测评乙等及以上
4.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
(九)专业不限,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。
(十)在校期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且满一年及以上者优先
1.学校、二级学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
2.班级班长
3.班级团支书
(十一)具备以下条件,可适当放宽条件:
获得省级以上奖励(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除外);
以上留校条件中,1-8为留校学生必备条件,符合10-11条件的学生优先考虑。
三、留校程序
1.信息发布:2015年3月3号-4号,人事处公布选拔应届毕业生留校公告。发布形式包括网络、宣传栏、通知文件等。二级学院、辅导员须将留校公告告知到每一位应届毕业生。
2.个人申请:2015年3月4号-11号,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以向所在学院报名,并提交以下材料:个人简历三份(附照片)、个人相关材料三份、填写《留校工作申请表》三份。
3.二级学院审查:2015年3月4号-11号,二级学院充分考察申请学生的各方面条件,结合留校基本资格、必备条件及平时在校表现,签署推荐意见和不推荐意见。
4.相关职能部门审核:2015年3月4号-11号,学生处、教务处对申请人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,并签署意见。
5.简历审核:2015年3月12号,由人事处及招就处对照留校工作的条件及岗位要求进行初选,按不低于3:1且不高于10: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。
6.面试考核:2015年3月13号,考评小组对面试人员采用记名打分形式进行面试考核。
7.复核审批:院长办公会根据面试考核成绩,结合毕业生的学习成绩、工作能力、拟聘工作岗位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批,确定留校人选。
8.全院公示:由人事处对留校人选进行公示。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。
9.协议签订: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毕业生三方协议。
10.实习期与聘用:
(1)招就处根据岗位情况,安排留校人员实习,实习期不低于三个月;
(2)实习期满,经考核评定合格者,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(实习期可折合为试用期,2个月实习期折合为1个月试用期);
(3)实习期考核不合格者,重新自主择业;
(4)实习期间和正式拟聘阶段,参照学校相关制度,享受相关福利待遇。
特此通知。
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
2015年3月3日Copyright ©2005-2011 雷竞技在线入口 All Rights Reserved